為了促進區塊鏈行業的持續健康發展,營造安全、透明的數字資產交易環境,保護交易者的合法權益,並規範平台代幣的管理,BingX團隊制定了本《BingX通證管理規則》(以下簡稱“規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定義
除非特別說明,本規則中的以下術語應具有如下含義:
(一) BingX:指BingX數字資產交易平台。
(二) 項目方:指負責發行或運營代幣的實體,包括在BingX平台上線交易代幣的公司、團隊、個人或實際控制人;
在沒有中心化項目方的情況下,也包括願意對去中心化代幣項目社區承擔責任的代表等。
(三) 代幣:指在BingX平台上進行流通和交易的加密數字權益證明,亦稱為“Token”或“項目”。
(四) ST警告:ST是“Special Treatment”的縮寫,中文為“特殊處理”,標有“ST”標籤的交易對意味著存在一定的交易風險。
第二章 信息披露
第二條 信息披露義務
項目方應及時、如實地披露所有對代幣可能產生較大影響的信息,確保信息披露內容真實、準確、完整,且不存在虛假、誤導或重大遺漏等情況。
第三條 信息披露方式
自規則發佈之日起,項目方應在其官方網站上進行定期和臨時的信息披露。信息披露的內容應包括但不限於:技術代碼的更新進展、市場活動、獲得機構投資情況、社區建設情況等。
第四條 臨時披露
臨時披露是指在發生特殊事件時,項目方應在常規披露的基礎上進行的額外信息披露。項目方應在此類特殊事件發生後的24小時內披露相關情況,並書面同步給BingX平台。
特殊事件包括但不限於:核心團隊成員變更或失聯、重大技術事故、產品及技術方向變更、核心團隊涉及重大法律風險事件、重大負面新聞或輿論、影響代幣價格劇烈波動的因素(含鎖倉代幣的解凍、回購)等。臨時披露的內容應包括但不限於事件發生的原因、過程、基本事實和結果。
第五條 信息披露的例外情況
若項目方披露的信息涉及國家秘密或可能與公共利益衝突,經BingX平台同意後可不予披露。
第三章 問詢與調查
第六條 問詢與回復
BingX平台有權不定期向項目方提出問詢。項目方必須積極回應,並在收到問詢後的24小時內作出回復。
第七條 問詢方式
BingX平台可以通過以下渠道向項目方發出問詢:
(一) 項目方提供的官方電子郵箱,
(二) 項目方提供的聯繫電話,
(三) 項目方提供的即時通訊工具賬戶,如Telegram。
第八條 問詢內容
問詢內容包括但不限於以下方面:白皮書或官網承諾的履行情況、核心團隊成員的職位及其持有代幣的情況、產品與技術的進展、以及可能導致代幣價格劇烈波動的因素(包括鎖倉代幣的解凍和回購等)。
第九條 問詢結果處理
BingX平台將根據項目方的配合情況、回復的詳盡程度和實際內容來判斷是否違反相關規則。BingX平台可以按照規則第四章的規定採取相應的措施處理違規行為。處理結果將通過規則第七條中指定的方式或BingX平台公告的形式進行通知。
第十條 常規審查
BingX平台有權定期或不定期對項目方進行審查。審查內容包括但不限於:
(一) 白皮書中承諾的關鍵內容;
(二) 技術代碼的安全性審查;
(三) 項目方或主要代幣持有人的持倉變動、承諾鎖倉代幣的履行情況等可能影響代幣價格的因素;
(四) 核心團隊人員的變動情況;
(五) BingX平台認為需要審查的其他內容。
第十一條 專項調查
BingX平台可在以下情況下啓動專項調查:
(一) 根據用戶舉報或新聞媒體的披露,項目方存在第十條所述的情形且未做出有效回復,或回復無法澄清這些情形;
(二) 在常規審查中發現存在重大風險;
(三) BingX平台認為有必要進行特別審查的其他情況。
第十二條 現場調查
BingX平台可以根據需要對項目方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現場調查。項目方應積極配合這些調查。調查內容可能涵蓋:白皮書或官網承諾的履行情況、核心團隊成員的職務及代幣持有情況、產品和技術的進展、以及可能導致代幣價格劇烈波動的因素(包括鎖倉代幣的解凍和回購等)。若項目方拒絕、故意阻撓或以其他方式不配合BingX平台的調查,BingX平台將依據相關規則對項目方採取相應的措施。
第十三條 項目方的配合義務
項目方必須積極配合BingX平台的定期審查和專項審查。此外,對於用戶舉報、新聞媒體的質疑和監管機關的風險提示等,項目方應迅速做出回應或採取整改措施。對於不配合的項目方,BingX平台可以根據規則進行處理,相關處理結果將通過規則第七條規定的方式或BingX平台公告進行發佈。
第四章 違規處理辦法
第十四條 “ST”處理辦法
BingX平台有權根據違規情節的嚴重程度對代幣實施“ST”警示處理,並在相關交易對上標記“ST”以提示用戶交易風險。
1 “ST”觸發條件
若項目或項目方在評估週期中出現以下任一情形,BingX平台將啓動“ST”標記評估程序:
(一) 項目連續30天內出現以下情況之一的視為流動性差:
上線BingX平台小於30天的項目需滿足:
1)日均交易量低於10,000 USDT;
2)日均2%平均深度低於 5,000 USDT;
3)日均買1賣1價差超過0.5%;
4)日均BingX平台內價格與其它CEX價格差異超過15%;
5)最低成交價低於開盤價的。
上線BingX平台超過30天後的項目需滿足:
1)日均交易量低於5000 USDT;
2)日均2%平均深度在小於 3,000 USDT的;
3)日均買1賣1價差大於1%;
4)日均BingX平台內價格與其它CEX價格差異超過15%。
(二)緊急情況下,當連續8天出現以下情況的,視為不合規:
1)日均交易量少於1,000 USDT;
2)日均2%平均深度在小於300 USDT的;
3)日均買1賣1價差大於1%;
4)站內價格和其它CEX價格平均每分鐘差異大於15%的。
(三)項目方未更新或披露項目信息,包括但不限於:官網、白皮書及第四條中提及的臨時信息披露事項;
(四) 通過問詢、常規審查、專項調查、現場檢查等方式,BingX平台綜合評判認為需要標記“ST”的情況;
(五) 其他被BingX平台認定為嚴重違規的情形。
2 “ST”去除條件
如果項目方代幣連續8天滿足正常情況下列出的所有要求,ST標籤將被刪除。
3 “ST”權利和程序
除了指定的要求和實施程序外,BingX 平台還保留在緊急情況下對項目方資產貼上 “ST”標籤的權利,一般而言,此類行動會先行公告,並按照具體公告規定的時間執行。
第十五條 隱藏交易對、停止交易和代幣下架的處理
BingX平台有權根據具體情況對出現以下情形的代幣採取隱藏交易對或停止交易的處理:
(一) 任何項目團隊的核心成員被發現有重大欺詐或欺騙行為,包括但不限於挪用所籌集的代幣、項目開發團隊下落不明、停止支持項目技術、故意隱瞞項目重大事實、披露或編造重大欺詐、虛假或誤導性信息;
(二) 項目開發團隊未經社區同意而解散或者核心團隊成員辭職,導致無法繼續開發;
(三)項目盤面在評估週期中,出現以下情況之一的視為流動性差:
項目流動性或交易量極差,滿足以下條件之一的,將觸發退市程序:
1)連續15天每日交易量低於 500 USDT;
2)連續15個交易日2%深度日均單邊流動性低於 200 USDT;
3)連續15個交易日內的日均買賣價差大於 2%。
(四) 項目方涉嫌進行操縱或可疑的交易活動,包括但不限於所謂的“哄抬股價”計劃或活動;
(五) 項目方涉及重大負面輿論、不恰當營銷或傳播,可能涉及傳銷、明顯虛假營銷等;
(六) 該項目或項目團隊與非法活動或BingX認為令人反感的活動有關;
(七) 項目或項目團隊不能遵守適用的法律或法規;
(八) 任何針對項目團隊的威脅、未決或正在進行的法律訴訟或索賠(無論是民事、刑事或行政,正式或非正式,直接或間接);
(九) 項目方未履行白皮書或其他形式作出的承諾,解鎖Token;
(十) 項目進展明顯慢於白皮書中的開發計劃;
(十一) 項目主網切換過程中出現安全隱患,30日內未得到妥善處理;
(十二) 智能合約代碼存在溢出、增發等安全漏洞,且30日內未得到妥善處理;
(十三) 項目存在的其他風險和危害,如黑客攻擊、盜幣、隱瞞增發、雙花攻擊等;
(十四) 項目方因主網或合約安全問題給BingX及用戶造成重大損失,且項目方未能及時賠償BingX及/或補償用戶因此遭受的損失;
(十五) 該代幣為隱私代幣、不支持離線簽名或節點源代碼未開源;
(十六)代幣或項目團隊構成重大監管風險,包括但不限於代幣在某個司法管轄區內構成“證券”,而BingX平台無法和/或不願阻止該司法管轄區的用戶持有和/或交易代幣;
(十七) 其他BingX認為適合隱匿、暫停或退市的情況。
一旦某個Token的交易對被隱藏,BingX將暫停該Token的充值,但用戶可以繼續持倉該Token。被隱藏的Token仍會出現在搜索結果中,但其交易對將不會顯示在交易頁面或最佳表現者列表中。
隱藏交易對的決定不可撤銷,若項目方希望恢復該Token的交易,必須按照BingX的Token上幣要求及流程重新申請上幣,BingX有權自行判斷Token是否符合上幣要求。
詞彙表
本規則中的術語定義如下:
(一) 日均交易金額
高頻採集交易對成交數據,將其加權成為日均交易金額,評估週期內若平均值未達到指定標準則視為違反該規則;
(二)日均2%平均深度
高頻採集盤口2%深度情況,加權成為日深度數據,評估週期內若平均值未達到指定標準則視為違反該規則,平均深度=(買入深度+賣出深度)/2。
(三)日均買賣價差
高頻採集平台交易對盤口價差數據,加權成為日價差數據,評估週期內若平均值為達到制定標準則視為違反該規則;
(四) 日均平台內外價差
獲取BingX平台價格與外部交易所指數價格,場內場外價差=1-BingX收盤價/BingX指數價格。
第十六條 清算
代幣進入隱藏交易狀態後,BingX平台將視情況決定是否進入清算流程。清算由BingX平台主導,停止交易的代幣從停止交易之日起啓動清算流程。
第十七條 終止交易
清算程序完成後,被清算代幣的交易將被終止,該代幣將被下架。終止交易的決定將通過規則第七條規定的方式或BingX平台公告進行通知。
第十八條 責任承擔
因違反本規則而給BingX平台、用戶或任何第三方造成的損失,由項目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條 BingX平台此前公佈的規則與本規則不一致的,以本規則為準。
第二十一條 若本規則的英文版本與外語版本之間存在任何差異,以英文版本為準。
第二十二條 BingX平台對本規則有修訂權和最終解釋權。
第二十二條 本規則自發佈之日起實施。